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 ZG11096 号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G11096号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医药”)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百洋医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百洋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百洋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百洋医药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百洋医药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二年 四 月二十五日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9 号)
同意注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5,260 万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7.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86.40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 5,924.3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2.05 万元。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92 号)。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青岛百洋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中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金投入金额 金投入金额
1 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 30,320.47 30,320.47 5,000.00
2 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 4,896.35 4,896.35 2,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27,262.05
合计 70,216.82 70,216.82 34,262.05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调整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宜无异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493.78 万元,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262.05 万元,用于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为人
民币 231.73 万元;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
的净额为人民 39.23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807.50 万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初始存放 使用项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截止日余额
日 目
青 岛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2180200950778 2021-6-24 50,000,000.00 0.00 50,304,494.12 不适用
台 东 六 路 支
行
青 岛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补 充 流
台 东 六 路 支 802180200950799 2021-6-24 295,364,000.00 295,364,000.00 0.00 资金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电 子 商
行 股 份 有 限 务 运 营
公 司 青 岛 李 38080101040050303 2021-6-24 20,000,000.00 2,317,264.30 17,770,492.24 中 心 建
沧支行 设项目
合 计 365,364,000.00 297,681,264.3 68,074,986.3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和管理情况
2021 年 6 月,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 支行开立账户为 38080101040050303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青
岛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东 六 路 支 行 开 立 账 号 为
802180200950778 和账号为 80218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