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12 证券简称:扬电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拟提名程俊明先生、王玉楹先生、杨萍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杜朝运先生、郭民先生(会计专业人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郭民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杜朝运先生尚未取得深圳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事
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声明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全体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产生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仍将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赵恒龙先生、都有为先生、陈海龙先生任期即将届满,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恒龙先生持有公司12,298,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4%;都有为先生、陈海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以上第一届董事会董事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赵恒龙先生、都有为先生、陈海龙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1、程俊明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9年9月至2001年10月担任扬动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2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程俊明先生持有公司27,300,00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玉楹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扬动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10月至2019年5月先后担任本公司总装车间副主任、总装车间主任、质量管理部部长、生产供应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9年6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王玉楹先生持有公司344,017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杨萍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职于江苏春兰进出口有限公司,2014年3月至2019年9月先后担任本公司国际贸易部部长、销售部副部长等职务,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本公司销售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郭民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姜堰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姜堰市光明资产评估事务所首席评估师,姜堰区十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现任泰州光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
《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杜朝运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金融学博士。曾任厦门大学讲师、教授,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长、教授,现任泉州师范学院商学院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杜朝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