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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5-28

晶雪节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特别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 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 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 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 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江苏晶雪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 Jingxue Insulation Technology Co.,Ltd.
        (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丰泽路 1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168 号 B 座 2101、2104A 室)

                        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7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 25%;
                            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发行日期:          2021 年 6 月 7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10,800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5 月 28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对公司做全面了解。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发行人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主要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晶雪投资、间接控股股东晶雪工贸及实际控制人贾富忠、顾兰香夫妇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股东常润实业和同德投资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发行人股东冰山冷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通过晶雪投资、常润实业和同德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通过同德投资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监事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诺人直接或间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承诺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发行人及相关方作出的其他重要承诺

    除上述股份锁定承诺外,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未能履行承诺的措施,承诺详见本招股意向书之“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六、本次发行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二、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
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及分
红回报规划”。
四、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
内容,并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冷库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市场属于充分竞争的市场,市场参与者众多,行业格局较为分散。随着冷库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产品下游需求范围的拓展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节能环保等问题的重视,市场对冷库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产品的保温节能效率、清洁卫生等性能指标及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逐渐提高,对冷库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生产企业的技术投入、研发能力、工艺设计等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市场需求在不断升级,行业参与者为了满足市场要求竞相加大技术和资金投入力度。


    同时,由于冷链物流近年来发展较为迅速,吸引了一些资金实力雄厚的新进入者,进而导致市场参与者采取低价竞争或给予客户显失公允的付款条件等手段进行竞争,将导致行业范围内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回款困难等问题,拉低整个行业的盈利能力。

    如果公司未来不能持续进行技术投入以保持新品研发能力,不能持续扩大规模优势以满足客户的及时供货需求,不能持续开拓市场以提升在市场中的口碑和声誉,则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将面临丧失竞争优势、产品售价和毛利率持续下降导致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未来发展。

    (二)国家宏观经济波动及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冷链物流行业。因此公司业务发展状况与冷链物流行业息息相关。冷链物流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阶段时,冷链物流行业发展迅速;反之,当宏观经济处于下降阶段时,冷链物流行业发展放缓。近年来,随着国内居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国家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冷链物流行业发展迅速,极大拉动冷库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的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也使得全球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重心向中国转移,冷链物流行业已成为我国发展最快和最具有潜力的行业之一。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和鼓励政策,推动了整个冷链物流行业的发展。

    2020 年世界范围内爆发的新冠疫情导致世界经济陷入衰退;就国内情况来
看,2020 年我国 GDP 增速从 2019 年的 6.10%降至 2.30%,2020 年经济增速
下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环境造成了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持续下滑或者增速缓慢导致公司下游客户推迟或取消投资计划,或是国家的支持政策减少或取消,则公司将会面临需求不足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导致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质量风险

    公司长期从事于冷库和工业建筑围护系统节能隔热保温材料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建立了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措施覆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环节。如果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如不能持续严格进行产品质量控制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可能诱发产
品在生产、运输和安装等环节出现质量问题,导致产生重大纠纷等情形,进而影响公司声誉和正常生产经营。

    (四)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2,298.14 万元、32,988.87 万元
和33,779.86万元(含合同资产),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8.61%、49.41%和 43.71%。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由于公司的业务模式特点和行业特征,公司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余额可能仍会保持较大金额或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出现无力支付或延迟支付款项的情况,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的风险,对公司的利润水平和资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社会资本固定资产投资减速、企业资金面紧张等多因
素叠加导致公司少数客户经营困难,出现无力支付的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除按账龄计提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外,对个别客户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计提了单项坏账准备,如果客户未来经营情况不能有效改善或更多客户财务状况下滑导致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无法收回,则公司业绩将进一步受到不利影响。

    (五)存货金额较大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29,012.44 万元、33,030.39 万元
和 34,871.5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68%、41.30%和 40.64%。存货余额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报告期经营规模逐步扩大,正在执行的项目持续增加;(2)公司产品属非标定制产品,需按照客户要求设计、生产、发货、安装、验收确认环节多,所以从投产至验收周期较长。在客户验收确认之前,公司预先垫付的料、工、费以“存货”形式体现,存货余额较大。

    随着在执行项目的不断增加,存货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如果公司不能对存货和项目实行有效的管理,则可能产生存货滞压或项目停滞的情况,可能产生存货跌价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不能持续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1、无法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不含子公司)减按 15%的所得税
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所得税税收优惠(含少部分子公司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占营业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10.95%、10.69%和 12.06%。

    如若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续期申请未能通过或国家高新技术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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