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7 证券简称:德迈仕 公告编号:2022-008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四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十条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 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投资计划;……(十六)公司年度股东
划;……(十六)审议法律、 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 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
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 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该
他事项。 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
效;(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
开临时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 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专人直接送达、
为:专人直接送达、挂号邮件 邮寄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
或传真等书面方式;通知时限 式;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为:会议召开前三日。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 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 议上作出说明。
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通 第一百六十五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
知以下列形式发出: 形式发出:
(一) 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 以邮件方式送出; (二)以邮寄方式送出;
(三) 以公告方式进行; (三)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四) 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 (四)以公告方式进行;
式。 (五)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董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直 议通知,以专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接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书 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
面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召开 第一百六十九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监事会的会议通知,以专人直 议通知,以专人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接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书 传真或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进行。
面方式进行。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通知以专 第一百七十条 公司通知以专人送出
人送出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 的,由被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或回执上签名(或盖章),被送达 盖章),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公司 公司通知以邮寄方式送出的,自交付邮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 局或特快专递服务商之日起第五个工局之日起第五个工作日为送达 作日为送达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日期;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 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 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送出的,以传真机
达日期;公司通知以传真方式 记录的传真发送时间为送达日期;公司
送出的,以传真机记录的传真 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的,以发送当
发送时间为送达日期。 日为送达日期。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工商经办人员,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