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9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投资协议书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项目主要作为智能计量仪表智造基地、研发及检测中心及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暨大数据中心。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计划分三期投资,项目第一期
投资约 6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约 4 亿元,项目第一期投资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年内完成,后续投资根据项目进度择机启动。
本次投资公司拟以募投资金及自有资金出资。
2、本次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履行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本次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具体事项和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对方性质:政府机关
3、与公司关系: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项目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超声计量仪表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约 15 亿元,计划分三期投资,项目第一期投资约 6 亿元,后续投资根据项目进度择机启动。
3、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智能计量仪表智造基地、研发及检测中心及智慧水务综合管理平台暨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项目一期新建总建筑面积不低于 6.4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研发大楼等。
4、项目用地:该项目计划用地面积约 80 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其四至范围为:景明大街以东、春阳路以西、盛安大道以北、飞鹰路以南,具体四至边
界及面积以国土与规划部门测定为准。按国家规定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拍挂”出让程序取得,方式为有偿出让,土地使用年限为 50 年。
5、项目效益:项目一期须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年内达产,全面达产后,预计年产值达 5 亿元,年税收达 4000 万元。
6、建设进度:项目一期工程预计于 2021 年 3 季度开工建设(具体时间以取
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时间为准),且自该项目一期开工之日起 3 年内完成项目工程建设并竣工验收。若由土地挂牌手续推迟则项目建设工期顺延。
(三)甲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协助乙方公司及时依法办理项目审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各种开办手续。
2、甲方承诺向乙方交付该地块的红线图及外部条件、设计要点。
3、甲方承诺协调乙方与地方政府各部门的关系,以便相关部门在项目推进全过程中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4、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工程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产权登记过程中相关审批及管理事宜。
5、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和省级的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协助乙方项目申请市区重点项目,协助乙方申请享受国家有关扶持政策。
(四)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保证土地绩效利用,保证资金投入强度不低于 550 万元/亩,项目达产并正常生产后年税收强度不低于 35 万元/亩。
2、如因乙方未达到甲方投资要求(即:投入强度不低于 550 万元/亩),甲方将协助国土部门按照国家和地方低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乙方承诺不改变该地块的用地性质及获批准的总体规划,如将该地块全部或部分转让则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延期开工时,应于原定开工日期前 10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但延期开工不得超过 6 个月,非因乙方原因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延期的除外。
5、如果乙方无故擅自改变该项目的建设规划,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中止建设并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解除本合同。
2、有以下情形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因甲方未能协助乙方按时取得国有土地不动产权证书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逾期超过 6 个月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投资保证金,逾期 30 日以上的;
(2)乙方擅自改变该项目建设规划,经甲方书面通知仍不整改的;
(3)因乙方原因延期开工超过 6 个月的;
(4)非因甲方原因,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5)乙方投资强度不达合同约定标准的;
(6)乙方擅自转让土地使用权,限期未改正的;
(7)乙方有其他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经甲方书面要求整改,逾期三个月仍未整改完成的。
(六)协议生效及其它
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项目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能源物联网和智慧城市发展需求,公司将在关键技术和产品方面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公司将以提高产品计量性能、功能拓展和构建智慧服务平台作为研发创新的重点,积极推进先进计量、通讯技术的基础理论及其应用研究的创新。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推进超大口径水表、防冻水表、智能消火栓、衡流阀等新产品开发,力争在相关领域率先取得技术突破,有计划地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力争成为细分领域的领先者。
项目投产后将进一步加快公司在智能水表市场的的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超声水表产能的扩张,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本次对外投资将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增强公司智能水表产业的发展后劲,预计项目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的情形。
2、存在的主要风险
(1)本次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项目后续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项目投资协议书文本。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