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 年 10 月 13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37 万股,约占当前股比总额的 0.32%;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6 元/股;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 年 8 月 26 日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
任何异议。2022 年 9 月 7 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22 年 10 月 11 日,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
予登记工作,授予日为 2022 年 9 月 13 日,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10 月 13 日。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27 人,首次授
予的股份数量为 133.49 万股,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1.30%。
(六)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8 月 29 日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33.37 万股
(三)授予人数:9 人
(四)授予价格:13.36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 占当前公司股本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划预留授予 总额的比例
量(万股) 权益的比例
骨干人员(9人) 33.37 100.00% 0.32%
合计 33.37 100.00% 0.32%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七)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期限安排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40%
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 30%
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5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2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8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5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12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80%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准。
(2)上述“净利润”指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剔除本次及其
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为计算依据。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对激励对象的每个考核年度考核工作。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8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或不能完全解除限售的,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公司公示情况及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
期为 2023 年 10 月 13 日。
五、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
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更前 本次股份被变 本次变更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动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 59,830,295 57.44% +333,700 60,163,995 57.57%
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 44,333,030 42.56% - 44,333,030 42.43%
股
三、总股本 104,163,325 100.00 +333,700 104,497,025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