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5 证券简称:超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3 年 8 月 29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3.37 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3.36 元/股;
4、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8 月 29 日为预
留授予日,以 13.3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37 万股
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主要内容如下:
(一)激励工具及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采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简称“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66.8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282.8425 万股的 1.62%。其中,首次授予 133.49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0,282.8425万股的 1.30%,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预留 33.3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0,282.8425万股的0.3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20%。
(三)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1.69 元
/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60/120个交易日之一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27 人,为公司
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骨干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第一类 占本激励计 占本激励计划公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划授予权益 告日公司股本总
量(万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宋述省 董事,副总经理 12.00 7.19% 0.12%
义勤峰 副总经理 12.40 7.43% 0.12%
李新安 副总经理 15.20 9.11% 0.15%
李红涛 财务总监,董秘 10.20 6.11% 0.10%
骨干人员(23人) 83.69 50.16% 0.81%
预留 33.37 20.00% 0.32%
合计 166.86 100.00% 1.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限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
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5%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5%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5%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25%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40%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六)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解除限售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期 不低于 17%;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5%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解除限售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期 不低于 5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2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个解除限售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期 不低于 85%;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5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四个解除限售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期 不低于 12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80%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
予,则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进行解除限售,对应的公司业绩考核期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不低于 50%;
2、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20%
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