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王炯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者经审议各项议案后,采用记名表决方式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朱中萍、崔广文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的议案》
经核实,朱中萍为公司董事、总经理;崔广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为实际控制人、董事戚兴华及陈曙光的近亲属,属于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员工。其作为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上述人员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
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前3-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具体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