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9月10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 20,000,000.00 元。本半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0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8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 10 月 18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10 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10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67 浙江嘉韶云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428 武义嘉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984 戚兴华
4 01*****152 陈曙光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 年 9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1 年
10 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白洋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金学军
咨询电话:0579-89075611
传真电话:0579-89075611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