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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益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3

嘉益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9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7.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 39,203,898.63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6,046,101.37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对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23 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5,604.61 万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1,731.66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用募集
号                                          资金投入金额    资金投入金额

 1  年产 1,000 万只不锈钢真空    30,854.70        30,854.70        11,000.00

    保温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研发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5,876.96        5,876.96          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0.00          3,604.61

            合计                41,731.66        41,731.66        15,604.6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15.71 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增加公司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运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
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低风险理财产品等),并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现金管理的有关进展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投资品种,但进入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投资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履行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业务发展。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2,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
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合规有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
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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