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2-015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5,933,214.89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3,188,901.30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2021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159,465,731.60 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198,850,269.93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1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9,465,731.60 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现有股本 10,64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00 元
(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1,064.00 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
正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