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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方正:关于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长期供货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11

宁波方正:关于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暨长期供货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2-008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

            暨长期供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本次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
达成的合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中约定的采购数量为预测值,实际情况以未来签订的具体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测调整等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协议的履行尚受公司产能建设、产线调试及审核等综合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敬请
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 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生效。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概况

    1.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深圳
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电池”或“甲方”)于 2022 年 4 月 8 日签
订了战略合作暨长期供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双方将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战略、市场、商务、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等开展全面深度合作,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双方建立不定期高层互访机制,就未来战略
动力汽车、储能及小动力电动工具等终端市场取得市场份额。

    2.公司本次与比克电池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协议后续将由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签订购销订单合同并履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目前持有安徽方正 70.03%的股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4.本次战略合作协议所涉及的合作事项,待双方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具体内容并签署正式合同后,公司届时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向前

注册资本                138,633.5261 万人民币

                        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研发、销售。
                        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经营锂离子电池;新型电池
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
                        家专营专控商品)、普通货运、自有物业租赁(比
                        克科技大厦、比克工业园(一期)3 号厂房、6 号
                        厂房)。

注册地址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比克工业园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    无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无类似交易情况。
3.履约能力分析:该合作客户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合作综述

    甲、乙双方将在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的战略、市场、商务、技术、产品开发、供应链等开展全面深度合作,达成战略伙伴关系,共同推进产业发展。双方建立不定期高层互访机制,就未来战略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探讨与分享,指引双方业务合作,使得双方产品在锂电动力汽车、储能及小动力电动工具等终端市场取得市场份额。

    (二) 合作主要内容

    1.甲方预计在 2022-2023 年向乙方采购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数量约为 3000
万件;2023 年至 2025 年底,甲方将乙方作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第一供应商,并向乙方采购不低于年度价值 4 亿元人民币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

    2.乙方保障产能供应,满足甲方在订单及订单预测内的供货需求。鉴于行业的快速发展与变化,双方将在投资建设时加强交流,对行业政策、客户需求和产品发展趋势共同进行研判。

    3.双方将共同努力,基于大规模订单,促进并实现大规模生产下的成本最大优化,从而增强双方的市场竞争力。

    4.双方将探讨产品开发计划,积极与对方开展新产品的技术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4680、大方形等锂电池产品的精密结构件等。乙方应确保投入人员和装备,配合甲方研发相应产品。

    (三)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签字之日起生
效。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2.协议一经签署,甲乙双方应全面、适当履行本协议的全部义务。任何不履行本协议或该履约行为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一方,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依法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如本协议得到充分履行,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相关履行及后续具体采购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协议履行情况在相关年度确认收入。

    2.本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比克电池对公司的产品开发与质量管理能力、工程装备与技术能力、产品供应能力等方面的认可,表明了公司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在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拥有一定的应用需求。

    3.协议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4.协议后续由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签署购销合同和履行。安徽方正目前在建4 条自动化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线,正在进行产线调试和试产,如项目进展顺利,预计 5-6 月可正式投产。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预计为安徽方正主营产品。如协议充分履行,安徽方正将实现销量规模的增长,同时推动公司整体业务的转型。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协议属于协议双方为开展后续合作所达成的合作原则,最终是否达成合作及后续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合同后续由控股子公司安徽方正签署并履行,协议中约定的采购数量为预测值,实际情况以未来签订的具体购销订单合同或有关书面文件为准。正式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实际执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安徽方正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目前还未正式投产,合同的执行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风险。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出现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政策变化、需求预测调整等因素,可能存在协议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协议的履行尚受公司产能建设、产线调试及审核等综合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公司与比克电池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外,最近
三年公司不存在披露其他框架协议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在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以及董监高的持股未发生变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
售股份以及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拟解除限售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2 日,
此次解禁的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的股东持股比例均在 5%以内。除此之外,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即将解除限售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 暨长期供货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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