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1-005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方正”)于 2021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77.1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8.65 万元,共计 1,145.75 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30 号)核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6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13.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949.21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2,063.99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1358 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063.99 万元,少
于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4,555.83 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
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额。具体调
整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募 调整后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扩建年产 280 套大型注
1 塑模具车间及研发中心 23,453.93 20,453.93 3,765.16
项目
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
2 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 11,101.90 11,101.90 5,875.85
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3,000.00 3,000.00 2,422.98
合计 37,555.83 34,555.83 12,063.99
(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情
况
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金额为人民币377.10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768.65万元,
合计使用自筹资金 1,145.7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自筹资金已预先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扩建年产 280 套大型注
1 塑模具车间及研发中心 377.10 377.10
项目
年增 40 套大型注塑模
2 具、60 套吹塑模具车间 - -
技改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
4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 768.65 768.65
费用
合计 1,145.75 1,145.75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 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 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1534 号)。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 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 金做出了安排,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与项目需要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之间存 在资金缺口,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要的募集 资金投入金额,超出部分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法 定程序后做出适当处理。如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需要对上述拟投资项目进 行先期投入,则公司将用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 资金置换上述自筹资金或银行贷款”。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 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77.1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768.65 万元,共计 1,145.75 万元。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安排一致,本次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置换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本次置换与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5、鉴证结论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1534 号),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5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1]31534 号);
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