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5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0 号)同意注册,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810,147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47.33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85,674,257.51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745,103.91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929,153.60 元。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3)第 371C000131 号《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
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 国产 ERP 集团财务核心产品研发项目 9,988.86 4,687.93
2 技术平台优化提升建设项目 8,266.30 3,879.50
合计 18,255.16 8,567.43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依照《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已使用 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3年3月31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人民币 1,009,355.15 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4,716.98 元,合计金额人民
币 1,064,072.13 元。上述金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 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3)第 371A007869 号)。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1,009,355.15 元,具体情况如下: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截至披露日自有 已置换金额/拟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诺投资金额 资金已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元)
(万元) (元)
1 国产 ERP 集团财务核 9,988.86 4,687.93 373,438.11 373,438.11
心产品研发项目
2 技术平台优化提升建 8,266.30 3,879.50 635,917.04 635,917.04
设项目
合计 18,255.16 8,567.43 1,009,355.15 1,009,355.15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共计
54,716.98 元(不含税),本次拟置换人民币 54,716.9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以自筹资金 本次募集资金
已支付金额 置换金额
1 保荐费 - -
2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 -
3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54,716.98 54,716.98
合计 54,716.98 54,716.98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公司本次拟置换先期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64,072.13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064,072.13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经审核,认为,公司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3年3月31日止普联软件公司使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联软件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鉴证报告;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6、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