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2-072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2,100,000股,发行价格为20.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59,901,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8,358,190.5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8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371C000286号”《验资报告》。
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2,066,099.18元。上述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21年7月28日出具致同专字(2021)第371A014400号鉴证报告。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1年5月28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人民 币62,066,099.18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在《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万元)
1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列产品研发项目 7,765.39
2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建设项目 6,596.60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36.40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合计 29,498.39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8,358,190.59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103,374,290.59元。
3、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1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000,000.00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2)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的议案》,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300万元及自筹资金5,530万元购置北京办公用房(具体价格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书为准)。
(3)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购置北京办公用房的议案》,公司已终止在北京购置办公用房事项,未使用超募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相关款
项。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03,374,290.59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1,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000,000.00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该事项尚需提交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监事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1,000,000.00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普联软件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但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