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30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票(A 股)221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9,901,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542,809.41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358,190.59 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6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 拟用募集资 建设期 备案文件
总额 金投资额
1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列产品 7,765.39 7,765.39 24 个月 2020-370171-65
研发项目 -03-005759
2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发平台 6,596.60 6,596.60 24 个月 2020-370171-65
建设项目 -03-005759
3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6,136.40 6,136.40 24 个月 2020-370171-65
-03-005759
4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 -
合计 29,498.39 29,498.39 - -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支出中包含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以及差旅费等员工日常报销的小额零星费用,鉴于该等支出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频繁,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该等费用会出现大量小额零星支付的情况,不便于日常募集资金管理和账户操作,也不利于相关研发费用的归集与核算;同时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不符合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的办理要求。因此,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按月统计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薪酬费用及差旅费等零星费用的归集情况,按月汇总编制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的汇总表,由募投项目责任部门审核,财务总监复核,总经理审批。
2、按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汇总编制《募集资金置换申请单》,并经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银行审核同意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进行监管,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
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月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基本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按月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的基本账户。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和操作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运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