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6 证券简称:普联软件 公告编号:2021-004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8 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普 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2,1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20.8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59,901,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98,358,190.59 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致同 验字(2021)第 371C00028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 户名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余额(元) 资金用途
号
1 普联软件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919299 77,653,900.00 智能化集团管控系
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分行 列产品研发项目
2 普联软件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918691 65,966,000.00 研发中心及技术开
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分行 发平台建设项目
3 普联软件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5141101040 61,364,000.00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
份有限公司 司济南分行 015394 设项目
4 普联软件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 53190008201 216,812,298.13 补充流动资金
份有限公司 南分行 0666
合 计 421,796,198.13
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为 398,358,190.59 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分别与三家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上述银行以下统称“乙方”)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至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曾丽萍、孙芳晶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
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验字(2021)第 371C000286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