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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10

久祺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3日以专人送达、通讯的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政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董事李政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政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选举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祝立宏女士、委员李政先生、委员李宇光先生、委员张群华先生、委员黄加宁先生。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张群华先生、委员李政先生、委员李宇光先生、委员黄加宁先生、委员祝立宏女士。

    (3)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李政先生、委员卢志勇先生、委员李宇光先生、委员张群华先生。

    (4)提名委员会委员为:主任委员黄加宁先生、委员李政先生、委员卢志勇先生、委员张群华先生、委员祝立宏女士。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卢志勇先生、李宇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卢志勇先生、李宇光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雍嬿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雍嬿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陆佳骐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陆佳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1-87803855

    公司传真:0571-87803855

    电子邮箱:jbbikehz@joykie.com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10日

    附件:

    李政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男,1967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6年12月,历任杭州小轮车总厂车间主任、销售科长、经营副厂长;2009年4月至2020年3月,于杭州久趣贸易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05年12月至今,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08年1月至今,于杭州久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2019年5月至今,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681,800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卢志勇先生:现任公司董事,男,1977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7年9月至2000年8月,于上海久期工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2000年10月至2019年5月,历任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董事;2003年7月至今,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08年1月至今,于杭州久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3月至今,于香港久祥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5月至今,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卢志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573,000股,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宇光先生:男,1967年12月生,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1月至1995年10月,于杭州卷烟厂担任技术员;1995年12月至1999年10月,于(新加坡)日立化成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1999年11月至2000年9月,于上海久期
工贸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2000年10月至2019年5月,历任杭州久祺工贸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监事;2003年7月至今,于浙江德清久胜车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于杭州久祥进出口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8年6月至今,于MANNUPTYLTD担任董事;2016年3月至今,于香港久祺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年5月至今,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宇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9,105,200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雍嬿女士:女,1974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
1995 年 9 月至 2000 年 9 月,于上海欣地贸易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3 年 11 月
至 2019 年 9 月,于浙江久祺自行车运动发展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16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于浙江久祺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200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5 月,于杭州
久祺工贸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3 月,于杭州祥瑞进出口
有限公司担任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于久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雍嬿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00,000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陆佳骐先生:男,1990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2017年12月至今,先后担任公司法务、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佳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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