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1 证券简称:创益通 公告编号:2021-038
深圳市创益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9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东坑社区长丰工业园第4栋。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建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人,代表股份 54,10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118%。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54,090,00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118%。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 人,代表股份 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其中:
1、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5 人、代表股份 10,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18%。
(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其中:独立董事梁彤缨先生、曹波先生、陈外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增设副董事长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4,09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887%;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4,09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887%;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4,093,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3%;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887%;反对 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811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4,09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30%;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75%;反对 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92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建明先生、晏雨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张建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张建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晏雨国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晏雨国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袁清珂先生、薛建中先生、杨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薛建中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与同时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袁清珂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袁清珂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薛建中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薛建中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杨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杨磊先生当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静女士、贺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以上两名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莫金堂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刘静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选举贺美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54,090,002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贺美兰女士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施铭鸿律师、余申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