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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5


 证券代码:300990        证券简称:同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48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8 人;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109,620 股(调整后);

  3、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65,760 股(调整后);

  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4.50 元/股(调整后);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分别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 56 名激励对象办理 175,38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360 万股的 0.99%。其中,首
次授予 74.4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360 万股的 0.79%,
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预留授予 18.6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9,360 万股的 0.20%,占拟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4、授予价格(调整前):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63.80 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159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归属安排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    3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    3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相应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    40%

                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归属。

  各归属期内,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由公司办理归属事宜;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或激励对象未申请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作废失效激励对象相应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对应归属批次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3%。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9%。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5%。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公司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有关制度执行,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归属比例,个人当期实际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如下表所示:

  绩效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70%            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3)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洪波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2 年 10 月 26 日至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次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 年 11 月 9 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5)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6)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0)2024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1、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7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进行调整后,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 159 名调整为 152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4.40
万股调整为 71.60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毕,根据《管理
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