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3-046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774,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43.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8,115.79 28,115.79
2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13,924.53 13,924.53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合 计 49,040.32 49,040.32
在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 20,529.61 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23%。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效益提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五、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