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6-003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13 号)同意注册,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51.62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 774,300,000.0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95,699,343.14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1)第 01610005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投项目历史调整情况
1、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7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分
别调整为 2024 年 3 月、2023 年 3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分别调整为
2025 年 3 月、2024 年 3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4、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5、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2,100.00 万元投入到新项目“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
型及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6、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的日期调整为 2025 年 12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7、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调整为 2027 年 3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投资进度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累计投入金额(含 投资进度
号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利息及理财收益)
1 规划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28,115.79 16,015.79 2,148.30 13.41%
2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13,924.53 13,924.53 13,440.09 96.52%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7,000.00 7,000.00 7,166.82 100.00%
4 城市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 -- 12,100.00 2,160.00 17.85%
四大应用技术研发项目
合 计 49,040.32 49,040.32 24,915.21 --
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含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即把该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 息及理财收益对项目进行了投资。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日常经营活动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 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 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 下:
项目名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调整前) (调整后)
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 2025 年 12 月 2026 年 12 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已完成大部分 建设任务,累计投资进度超过95%。随着当前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更新迭代, 公司研发中心对部分软硬件进行优化升级,以切实保障项目建设质量与预期效果。 为更扎实做好项目收尾与效果提升工作,公司根据目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 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
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募投项目“规划设计智能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