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2-065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
届选举。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届监事会及候选人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牛慧恩女士、王卓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第三届监事会董事选举方式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上述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中,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比例未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邓军先生在本次监事会换届后离任,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63,433 股,并通过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 180,000 股股份。辞去上述职务后,邓军先生在规定的期限内仍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股份限售及减持承诺。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9 月 23 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牛慧恩女士,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8月至1999年1月,历任兰州大学地理系经济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人文地理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1999年1月至2008年5月,历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任工程师、院副总规划师、规划研究所所长,注册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2008年6月至2010年10月,任深圳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专职副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2010年11月至2018年3月,任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教授;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规划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牛慧恩女士直接持有公司3,940,16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5%。王富海与陈宏军、朱旭辉、王雪、金铖、牛慧恩、邓军、蒋峻涛、张震宇、钱征寒("委托方")等人于2019年9月20日签订了《股票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自2019年9月20日起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A股上市满三十六个月为止,委托方将其所持的公司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王富海行使,对于公司任何一次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方将所拥有的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王富海行使,王富海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对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投赞成(同意)、反对(不同意)或弃权票。
除上述关系外,牛慧恩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王卓娃女士,198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2007年12月,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设计师;2007年
12月至2008年7月任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师;2008年8月至2016年9月,任深圳市蕾奥城市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主任设计师;2016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详细规划部副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卓娃女士直接持有公司749,00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69%,通过深圳市蕾奥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90,000股。除上述关系外,王卓娃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