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9 证券简称:蕾奥规划 公告编号:2022-027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2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1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天健创智中心 A 塔 8 楼会议室
4、 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召集人: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王富海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43,990,99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3.318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8,040,03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3.4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950,9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9.91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13,385,91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2.309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7,851,06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13.08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5,534,8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9.224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预计 2022 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518,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35%;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6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85,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1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6,102,0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17%;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8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关联股东已经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1,185,93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01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43,979,9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0%;
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374,91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178%;反对 11,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2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在海、敬妙妙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