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8 证券简称:津荣天宇 公告编号:2021-023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476,8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23.73元,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3,845.4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112.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W[2021]B039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截至2021年4月2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
额
1 精密部品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20,049.35 20,049.35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232.15 5,232.15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000.00 4,000.00
合计 29,281.50 29,281.5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733.40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8,451.9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尚未使用。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9%。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2,535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五、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3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津荣天宇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