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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致远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21-04-09

致远新能:致远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 PDF查看PDF原文

                                    创业板风险提示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 888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28层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 3,333.34 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开
发行股数                    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为 25%。本次公开
                            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时间                2021 年 4 月 19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的总股本              13,333.3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21 年 4 月 9 日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及风险,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以及其他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三节 附件”之“一、附件”之“(六)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 2020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详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二、股利分配政策”之“(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有关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一)科技创新失败的风险

  公司自设立之初就将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将客户的产品理
念快速转化为设计方案并实施生产是公司从行业竞争中取胜的关键。如果公司未能正确判断未来技术和产品开发的趋势,研发方向、资源投入和研发人员配备等方面不能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的需要,有可能造成公司技术落后于将来的行业技术水平,从而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成长性无法顺利实现的风险

  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人成长性专项意见系基于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审慎核查后,通过分析发行人的历史成长性和现有发展状况作出的判断。发行人未来的成长受宏观经济、竞争状态、行业地位、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产品服务的质量及营销能力等因素综合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
(三)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车载 LNG 供气系统等特种装备的生产,其行业发展受到我国装备制造业的规划政策影响。近年来受到环境保护、煤改气等因素的驱动,国家大力推动天然气管道、天然气接收设施建设以及天然气等清洁能源车辆的使用和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天然气汽车发展,明确鼓励在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加快推广 LNG 重卡替代重型柴油车。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公司近年来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如果政策的支持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经营资质及技术水平的更新不能满足行业技术标准的变化,会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四)石油价格下跌及天然气价格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

  LNG 重卡相比于柴油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近年来,我国天然气价格整体波动较小,2019 年以来总体呈下降趋势。自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全球宏观需求放缓,油价一路下跌。石油价格短期的非理性的波动在一定程度上将会影响 LNG 重卡的购买情绪,虽然国内油价波动跟国际油价变动不构成直接线性关系,但若石油价格一定时间内徘徊在现有低位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油气价差出现波动甚至长期处于较小的价差水平,将会
对 LNG 重卡销量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五)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 99.89%、97.19%和 93.98%。公司主要产品为车载 LNG 供气系统、贮气筒,主要客户为一汽解放、成都大运、上汽红岩、济宁重汽等国内知名整车生产厂商,其中,公司向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85.97%、70.73%和 50.27%。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受下游客户市场分布情况影响,2020年度国内市场份额前五名的重型货车制造商合计市场占有率在 80%以上,而前十名制造商的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 95%(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信息网)。一方面,如果下游市场的竞争格局、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或主要客户与公司之间合作关系出现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公司的议价能力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产品单一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0.30%、94.23%和 93.04%。公司在车载 LNG 供气系统行业细分市场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但短期内公司的主要收入和盈利来源仍然为现有规格车载 LNG供气系统的生产销售。车载 LNG 供气系统受到下游 LNG 重卡行业整体发展的制约,如下游 LNG 重卡行业出现不利因素,将对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主要产品连续降价的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收入,产品结构较为单一,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单价的变动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造成较大影响。
报告期各期,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单价为 31,639.71 元/台、29,889.54 元/台和
28,000.23 元/台,平均单价每年存在 5.5%-6.5%的降幅。主要整车厂商客户一般会针对公司向其长期连续供应的同一型号产品提出一定的降价需求,公司在考虑其采购量、产品研发投入、生产工艺及效率基础上,会给予其一定的价格优惠。
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发生降价情形的车载 LNG 供气系统销售收入占总销售
收入比例分别为 20.79%和 64.39%,发生降价情形的贮气筒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比例为 79.56%和 88.34%。如果未来市场竞争加剧、产品市场供需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客户进一步提出降价要求,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连续降价,进而对公司的收入水平及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八)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钢板、铝型材等金属材料制品。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公司净利润对钢板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分别为 1.31、1.32 和 1.27,对铝型材价格变动的敏感性系数分别为0.33、0.44 和 0.49。钢板、铝型材价格直接受钢材、铝锭价格影响,而后者均属于大宗商品,市场化程度高,价格受到经济周期、市场供求、汇率等各因素的影响。如果钢板、铝型材市场价格进入上涨周期,公司的采购价格及生产成本会因此增加,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九)LNG 重卡经济性消失的风险

  相比于柴油重卡,LNG 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同级别 LNG 重卡的出厂价格通常比相似型号的柴油重卡高 8-10 万元,由于 LNG 燃料价格通常低于柴油价格,LNG 重卡与柴油重卡的销售价差能够在较短时间内收回。通常情况下,卡车的寿命在 4 年左右,每年运行约为 15 万公里,LNG 重卡燃料消耗情况为 32~35kg/百公里,柴油重卡燃料消耗情况 30~35L/
百公里。以 2020 年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公布的 LNG 及柴油的平均价格 3.22
元/KG、5.56 元/KG 及上述数据的平均值为基础测算,LNG 重卡与柴油重卡的购置价差在 1 年左右能够收回,在重卡整个生命周期内,LNG 重卡与柴油重卡的总燃料成本差异约为 26.33 万元,远高于二者出厂价格的差异。但当 LNG 重卡生命周期内节省的总燃料成本不能弥补其购置价格与柴油重卡的差异时,LNG重卡的燃料经济性将消失。经测算,在上述柴油价格不变的情况下,LNG 价格
达到 4.08 元/KG(即 LNG 与柴油价格差异小于等于 1.47 元/KG)时,LNG 重卡
生命周期内节省的总燃料成本不能弥补其购置价格与柴油重卡的差异,LNG 重卡的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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