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月8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8 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 19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伟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8,485,5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9.344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8,484,8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9.34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5%。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5%。
(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律师出席情况
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3 项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
决,出席会议股东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杨伟先生、郑立成先生、赵国权先生、郑小军先生、叶建阳先生、陈亦霏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杨伟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35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15 票。
杨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杨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郑立成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郑立成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郑立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赵国权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赵国权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赵国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郑小军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郑小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郑小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叶建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叶建阳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叶建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陈亦霏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陈亦霏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陈亦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贺雷先生、徐志康先生、郭旭升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贺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贺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贺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徐志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徐志康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徐志康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郭旭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郭旭升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郭旭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余永年先生、赵前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郑小三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余永年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余永年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余永年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赵前进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28,485,320 票。其中,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00 票。
赵前进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赵前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婕、张洁薇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