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0 证券简称:祥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4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进行永久补留,具体金额为 2,000 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比例29.44%。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38 号)同意注册,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17,974,514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2.77 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8,902.48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6,356.5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45.95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4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57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在《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1.1 亿平方米聚烯烃发泡材
料产业化建设项目 34,808.89 34,808.89
新材料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944.55 5,944.55
补充营运资金 5,000.00 5,000.00
合计 45,753.44 45,753.44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545.95 万元,扣
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6,792.51 万元。
上述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6,792.51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2,000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44%。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 万元永久补充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
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后续发展的实际需求。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后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2、公司在最近 12 个月内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3、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4、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2,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祥源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