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9 证券简称:华利集团 公告编号:2022-058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12 月 8 日,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华利集团”)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在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佳朗路华利集团园区 F栋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等会议资料于 2022年 12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莫健钧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秀容女士召集并主持,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将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任期届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定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
选举。公司已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披露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征集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第二届监事会将由 3名监事组成,包括 2名股东代表和 1名公司职工代表,
监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 3 年。公司监事会决
定提名莫健钧先生、林美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1 选举莫健钧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1.2 选举林美慧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
以上监事候选人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关于 2023 年度委托理财及现金管理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备查文件: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山华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 12 月 10 日
附件: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莫健钧先生:1971 年生,中国香港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2015 年加入公司子公司伟天(香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伟天”)财务部,目前任香港伟天高级财务经理。自 2022年 1 月起至今,担任华利集团监事。
截至目前,莫健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莫健钧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林美慧女士:1966 年生,中国台湾籍,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
1998 年加入华利集团,曾任子公司采购部课长、副理、经理、副协理,目前担任华利集团采购部采购总处副协理。
截至目前,林美慧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美慧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曾被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