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7 证券简称:深圳瑞捷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瑞捷”)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9)。
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在原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人民币 7 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本次增加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 11 月 12 日有效,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实现闲置现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
和股东创造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原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人民币 7 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
本次增加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期限较短(不超过 12 月)的中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五)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相关事宜。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台账。
(六)关联关系
公司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通过进行适度的中风险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原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人民币 7 亿元(含)的基础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的自有资金理财额度,即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本次增加理财额度的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 2025 年 11 月 12 日有效,上述最高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
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 7亿元(含)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含),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
五、备查文件
1.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瑞捷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