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6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0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2、2020 年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2021 年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
4、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审计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审计工作安排,公司拟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致同进行了充分沟通,致同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等对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
(5)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宝明
(6)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拥有合伙人 42 名、注册会计师 330 名,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30 人。
(7)华兴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32,668.9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 30,041.9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6,817.74 万元。2020 年度为 47 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等)、建筑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 5,568.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华兴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00 万元的职业
保险,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冯军,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 家,具备相应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垚垚,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过多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注册会计师,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费用
对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2021 年度审计费用定价将依据其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将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并由董事会转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华兴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致同为公司 2017-2020 年度提供审计服务,2020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0 年审计聘期已满,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审计工作安排,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将不再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
拟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经双方事前沟通与协商,致同不再担任公司的审计机构,致同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资质、人事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证明材料后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从业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并审核了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材料,认为拟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证券业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2021 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华兴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因此监事会同意聘任华兴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的事前许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决议;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6、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无异议函;
7、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