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6 证券简称:达瑞电子 公告编号:2021-084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付华荣先生。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15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内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决定结果为准。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洪金路 48 号公司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1 年 10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8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62,109,0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08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 6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56,447,9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5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5,661,14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23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 1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合计为 5,373,4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17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2,106,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57%;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49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106,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57%;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49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105,4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42%;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5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6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330%;反对 3,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67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2,106,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7%;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49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62,106,38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57%;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4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37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99.9498%;反对 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502%;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蔡亦文、吴威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市达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