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2-053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电话及邮件等形式送达。董事长彭裕辉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实际出席董事 6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
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制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健全股东、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达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目的,公司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对激励对象起到良好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 ( http://www.cninfo.com.cn ) 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审查确认本激励计划各归属期内的归属条件是否成就,以及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作废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6、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参与资格,相应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在不违背本激励计划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不定期调整本激励计划的配套制度。若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行为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董事会的该等修改行为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8、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涉的其他事宜,但有关规定明确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9、上述授权事项中,除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0、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彭裕辉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王世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世佳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长彭裕辉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星期五)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权登记
日为 2022 年 9 月 9 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