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3 证券简称:立高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4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立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1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 年 7 月 31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的相关内容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授予条件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形,本激
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0 日,向 9 名激励对象授
四、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0 日。
(二)行权价格:108.20 元/股。
(三)授予数量:850.00 万份。
(四)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或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人数:9 人。具体分配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数量 占授予总量的 占公司总股本的
(万份) 比例 比例
1 彭裕辉 董事长 125.00 14.71% 0.74%
2 赵松涛 董事、副总经理 100.00 11.76% 0.59%
3 陈和军 董事、总经理 350.00 41.18% 2.07%
4 龙望志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50.00 5.88% 0.30%
5 周颖 营销总监 65.00 7.65% 0.38%
6 彭岗 行政总监 50.00 5.88% 0.30%
7 郑卫平 研发总监 20.00 2.35% 0.12%
8 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人员
(共计 2 人) 90.00 10.59% 0.53%
合计 850.00 100.00% 5.02%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六)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七)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20%
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20%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20%
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20%
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五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 20%
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八)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5 年五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行权安排 考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行权期 2021年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标值的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40.00% 80.00%
第二个行权期 2022年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标值的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75.00% 80.00%
第三个行权期 2023年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标值的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18.00% 80.00%
第四个行权期 2024年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标值的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170.00% 80.00%
第五个行权期 2025年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准,考核年 不低于考核年度目标值的
度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240.00% 80.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
A≥Am X=100%
考核年度营业收入(A)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注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注 3: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各行权期内,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当期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九)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制度组织实施,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完成情况确定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是否达到可行权条件以及具体的可行权数量:
个人绩效考核完成度(C) 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S)
C≥100% S=100%
80%≤C<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