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72 证券简称:万辰集团 公告编号:2023-151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比 年初至报
上年同期 上年同期增 上年同期 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减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同期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683,983,837.92 157,557, 157,557, 1,603.50% 4,900,487,114.84 359,076, 359,076, 1,264.75%
(元) 342.50 342.50 019.44 019.44
归属于上市公 35,760,8 35,760,8 37,536,2 37,536,2
司股东的净利 -50,982,432.24 40.39 40.39 -242.56% -56,555,645.97 80.10 80.10 -250.67%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33,233,1 33,233,1 25,962,7 25,962,7
非经常性损益 -54,109,367.74 37.04 37.04 -262.82% -62,874,999.39 34.18 34.18 -342.17%
的净利润
(元)
经营活动产生 74,510,0 74,510,0
的现金流量净 - - - - -60,925,482.43 48.15 48.15 -181.77%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 -0.3321 0.2330 0.2330 -242.53% -0.3684 0.2445 0.2445 -250.67%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3321 0.2330 0.2330 -242.53% -0.3684 0.2445 0.2445 -250.67%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7.54% 5.59% 5.59% -13.13% -8.84% 5.58% 5.58% -14.42%
产收益率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529,058,250.01 1,189,244,509.35 1,201,148,068.58 110.55%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所有 701,972,062.61 668,183,074.98 668,153,938.51 5.06%
者权益(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第三条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
一、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该问题主要涉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准则。
(一)相关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
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
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
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新旧衔接。
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
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
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本解释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若提前执行还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本集团按照解释 16 号的规定,对于 2023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该类交易进行调整,将累积
影响数调整 2023 年 1 月 1 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未调整 2022 年、2021 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变更对
2023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903,559.2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930,321.49
未分配利润 -29,136.47
少数股东权益 2,374.21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1,179,492.55 2,422,232.34 主要系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与收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4,109,590.43 5,960,089.85 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及递延收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益摊销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