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64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南京万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昌”)、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优”)各提供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金额及使用期限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万昌的目的概述
近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万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万兴”)与南昌茂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茂义”)、南昌盛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盛景”)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南京万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京万昌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加快公司零食连锁零售业务的经营与发展。设立控股子公司南京万昌的合作方是江西地区知名零食连锁零售品牌“吖嘀吖嘀”的管理团队,合作方在零食连锁经营领域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在选品、品控、门店管理、品牌发展、供应链等领域具有核心优势。经过多年的沉淀与发展,“吖嘀吖嘀”已成长为江西地区零食连锁的优秀品牌。
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借鉴“吖嘀吖嘀”管理团队的零食零售产业经验,加强上下游产业链协同,实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互惠共赢,加快公司零食连锁零售业务发展。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充分整合各方优势及资源,促进新兴业务发展,增强抗农业周期性波动风险的能力,为公司带来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提升综合竞争力。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南昌茂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 1299 号澄湖国际商业街三期二区住宅区 1 栋 201 室
3、法定代表人:毛颖辉
4、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CACPX52D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创业空间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毛颖辉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南昌盛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西路 1299 号澄湖国际商业街三期二区住宅区 1 栋 201 室
3、法定代表人:毛颖辉
4、注册资本:50 万元人民币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CD5RDD0L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品牌管理,创业空间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毛颖辉
8、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控股子公司南京万昌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万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工业集中区工业路 18 号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许顺根
5、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CEE5LJ00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电子烟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合作各方出资额、持股比例及出资形式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1 南京万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55.00 51.00% 货币
2 南昌茂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95.00 39.00% 货币
伙)
3 南昌盛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50.00 10.00% 货币
伙)
合计 500.00 100.00% -
注:控股子公司南京万昌于 2023 年 4 月 3 日注册成立,截至目前尚未有财务指标。
四、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本着合作共赢,谋求发展,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下,经友好协商,就合资成立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主体及投资金额
甲方:南京万兴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乙方 1、乙方 2 又合称“乙方”或“合作方”),甲方、乙方 1、乙方 2 单
独称“一方”,合称“各方”)
乙方 1:南昌茂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 2:南昌盛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作方式: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人民币。甲方认缴出资 255.00 万元,
出资方式为货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1.00%;乙方 1 认缴出资 195.00 万元,出资
方式为货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39.00%;乙方 2 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出资方式
为货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0%。各方应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实缴完毕。
(二)管理及运营
1、股东会
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
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 2 名董事,乙方 1 委派 1 名
董事。公司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经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3、监事会
4、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
公司设总经理 1 人,由董事会审议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委任。
5、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约定执行。
(三)特别约定
协议各方同意,为了保证南京万昌成立初期业务的正常开展,南京万昌或其指定方成立后将收购江西实启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主体的部分资产,交易价格参考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资产的评估结果,由各方协商确定。
南京万昌成立后,各方作为股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的约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参与南京万昌的经营决策,保障公司的合规运营。协议各方同意,如未来南京万昌经营业绩良好,甲方的母公司或其关联方有权收购乙方持有的南京万昌 49%的股权,届时由各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南京万昌任职的核心人员,可作为激励对象参与甲方的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另行约定。
(四)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陈述或保证不真实或不准确,则构成对本协议的违约(该方为“违约方”)。在此情况下,守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就上述行为使得守约一方承受的任何和所有负债、损失、损害、权利主张、费用和开支、利息、裁决、判决和罚金(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和顾问的付费和开支)(以下称“损失”)进行损害赔偿。如果违约方已经明确表示(通过口头、书面或行为)其将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主要义务,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经致使各方不能实现本协议的基本目的,则守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由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如因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或公司章程确定的注册资本缴付期限,未能按期足额缴付注册资本或出资存在瑕疵的,则违约方应自相应的出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每日按未缴纳出资或瑕疵出资部分的万分之一向其他按期出资的股东按照其按时出资之比例支付违约金,直至缴清之日止。
(五)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五、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支持南京万优、南京万昌业务发展,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经营需要,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南京万优、南京万昌各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资助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并按实际使用资金金额及使用期限与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已经公司 2023 年 5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1、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 财务资助对象:南京万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2 财务资助金额:在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1.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4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期限;
1.5 资金使用费: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
1.6 资助的方式:货币资金;
1.7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万优的日常运营资金。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2、南京万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1 财务资助对象:南京万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2 财务资助金额:在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的额度内循环滚动使用;
2.3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4 财务资助期限:自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期限;
2.5 资金使用费:按不低于同类业务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结算;
2.6 资助的方式:货币资金;
2.7 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控股子公司南京万昌的日常运营资金。
具体条款以实际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为准。
(二)财务资助偿还方式
在借款到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