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972 股票简称:万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86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使用 部分闲置自 有资 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3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3、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投资产品必须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购买,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认购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固定或浮动收益类的现金管理理财产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必要时可以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万辰生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万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