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年初未分
配利润为 310,903,481.56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12,732,234.22
元,扣除 2023 年已实际支付的现金分红金额 20,000,000.00 元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503,635,715.78 元,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
利润为 480,671,437.04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80,671,437.04 元。
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000 万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2,000,00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一致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相关分红承诺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有利于股东实现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六次会议决议;
2、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