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电
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宁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及参会人员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 年度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经营管理层认真尽责,
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层在2022 年度的主要工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3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
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部分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照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
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本次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转股价格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