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9 证券简称:恒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2年 7 月 20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
工代表审议并表决,会议选举王艳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王艳女士将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7 月 1 日
附件:
王艳:女,1979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会与计算机专业中专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12月,任宁波海曙计算机信息中心文员;2001年2月至2019年7月,任恒帅有限销售部副经理、商务部副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恒帅股份商务部副经理、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艳女士持有宁波玉米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玉米”)6%的财产份额,宁波玉米持有公司284.2516万股股份,宁波玉米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5532%。王艳女士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