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6 证券简称:共同药业 公告编号:2022-032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本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1年12月31日已发行总 股本115,277,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6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7,672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在本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股东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5,277,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6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24000 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伺服产业园 A2 五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李园园
咨询电话:0710-3523126
传真电话:0710-3523126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结算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