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2-011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810051号《审计报告》确认,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66,758,923.75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年度需提取法定盈余公司 6,675,892.38 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93,165,082.70 元,减去 2020 年利润分配
18,000,000.00 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35,248,114.07 元。2021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的净利润为 67,866,044.18,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239,336,233.15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35,248,114.07 元。
在保障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在册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5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
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6,000 万
股进行测算,公司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2,300,000.00 元。如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5 元(含
税)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金额,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上市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以及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和持续发展,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