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2-013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为“《监管指引第 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42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000,0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61.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5,8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7,731,987.03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全部划入指定账户,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21)08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925,800,000.00
减:发行费用 68,068,012.97
募集资金净额 857,731,987.0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01,683,687.54
其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
金额 101,683,687.54
加:利息收入 1,687,659.59
投资收益 0.00
减:手续费支出 750.73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57,735,208.35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157,735,208.35
银行七天通知存款 60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其下属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用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
用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 2.00 亿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
理财产品为七天通知存款,均未赎回。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686777880 121,470,742.3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35390180807360907 11,170,430.8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 8110701014102067505 25,094,035.17
合计 157,735,208.35
注:银行账户余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 600,000,000.00 元,为利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七天通知存款。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新增母公司恒宇信通作为募投项目“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
业化建设项目”及“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芯一大略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详情见公司于 2021 年 8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公司已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7,720,999.4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985,052.54 元,合计
92,706,052.02 元,并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完成置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 85,773.20 万元,超募资金为
45,746.43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超募资金全部用于购买银行七天通知
存款,均未赎回。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57,735,208.35 元,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为 157,735,208.35 元,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7 天通知存款 600,000,000.00 元,均未赎回。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
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六、中介机构意见
1、审计机构鉴证结论
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其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审计机构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其认为必要的程序。审计机构相信,其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保荐机构专项核查结论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银行账单核对等多种方式,对恒宇信通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恒宇信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恒宇信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