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5 证券简称:恒宇信通 公告编号:2021-027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7,720,999.48 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985,052.54 元,合计 92,706,052.02 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742号文《关于同意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1.72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925,8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 68,068,012.97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857,731,987.03 元,
上述资金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到账,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众环
验字(2021)0800001 号验资报告。
(二)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925,800,00
募集资金总额
0.00
68,068,012
减:发行费用
.97
857,731,98
募集资金净额
7.03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0.00
其中: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 0.00
加:利息收入 453,738.67
投资收益 0.00
减:手续费支出 258.03
8,239,769.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82
866,425,23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49
266,425,23
其中:银行活期存款
7.49
600,000,00
银行七天通知存款
0.00
(三)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1、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有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 87,720,999.48 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承 截止 2021 年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月13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承 截止 2021 年 8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月13日自有资 拟置换金额
诺投资金额 金已投入金额
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 263,815,000.00 263,815,000.00 83,078,065.57 83,078,065.57
化建设项目
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 69,240,700.00 69,240,700.00 4,642,933.91 4,642,933.91
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67,212,000.00 67,212,000.00
总 计 400,267,700.00 400,267,700.00 87,720,999.48 87,720,999.48
2、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68,068,012.97 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 50,747,111.30 元(不含增值税)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
至 2021 年 8 月 13 日止,公司已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金额 10,543,396.00 元,
已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合计为 4,985,052.54 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 2021年 8月 13 日
费用明细 不含税合同总额 拟置换金额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保荐及承销费用 53,747,111.30 3,000,000.00 3,000,000.00
审计及验资费用 4,675,471.57 1,132,075.44 1,132,075.44
律师费用 5,245,282.87 566,037.72 566,037.72
其他发行费用 4,400,147.23 286,939.38 286,939.38
合计 68,068,012.97 4,985,052.54 4,985,052.54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签署的《恒宇信通航空装备(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新一代航电系统设备产业化建设项目”、“航空机载装备及配套仪器设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根据《招股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际进度,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有资金。本次置换与《招股说明书》披露内容一致。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2,706,052.02 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92,706,052.02 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 92,706,052.02 元。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众环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