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1-029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
2、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协议的履行过程中还存在因政府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修改、取消的风险。本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存在不确定性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扩展业务规模,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川智能”或“乙方”)拟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溧水区管委会”或“甲方”)签订《溧水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计划在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电子终端产品智能柔性制造项目(项目最终名称以该项目环评批复为准),项目投资总额为 1.8亿元。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签订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介绍
1、对方名称: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公司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双方
甲方: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以确定的具体投资方案为准)
1、项目名称:电子终端产品智能柔性制造(项目最终名称以该项目环评批复为准);
2、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内容:年产 2000 万套数码、通信、安防、医疗等设备使用的电子电路器件;
4、项目总投资:1.8亿元人民币;
5、项目用地:地块坐落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前进路以北,珍珠北路以东,用地面积 66.2 亩(项目实际用地面积及位置以挂牌出让时公示面积及位置为准),
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 50年;
6、土地供应方式:挂牌出让。
(三)甲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产业用地项目的规划、开工、建设、运营等提供相关服务。
2、甲方按照本协议书核查项目履约情况。
(四)乙方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乙方取得的上述地块用于发展电子终端产品智能柔性制造项目,乙方入驻项目需符合溧水开发区产业发展需要,同时以本川智能园区(含孔家路 7 号)整体为各项指标核算标准,承诺以下事项:
(1)上述地块的项目总投资额(地块上的固定资产额,包括厂房、设备和土地出让金)不低于 18,0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达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 20 万元/亩,税收指标以财政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亩均税收不包含税务部门代征的各项基金费);每年亩均销售收入不低于 500万元/亩,销售收入指标以税务部门出具的数据为准;
2、项目开工时间:2022 年 03 月 31 日(自交地日起 6 个月内);项目竣工
(土建)时间:2023 年 05 月 31日(自开工日起 18个月内,厂房及附属设施等
土建工程全部竣工);项目投产时间:2023年 08月 31日(自土建工程竣工日起6 个月内);项目达产时间:2024年 08月 31 日;
3、乙方同意甲方对项目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和绩效评估。
(五)违约责任
公司若未按约定时间组织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未按约定时间竣工投产,项目竣工后经评估投资总额、投资强度未达到规定标准或整改后仍未达到规定标准,项目竣工达产后,亩均产值、亩均税收达不到协议约定标准的,将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生效时间
本协议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经乙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之日起生效。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责任。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资金来源、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目的
本次投资能进一步提升公司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制造能力,满足高端客户不断增长的需要,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综合竞争力,实现战略目标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
2、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同时,公司将积极安排自身资源,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周期,严格把控项目的投资进度。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与公司发展规划的需要。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能够提升公司工艺技术水平,提高生产制造能力,公司产能将进一步提高,有利于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未来产品高端化、多元化及长远发展奠基础,加深巩固公司行业市场定位。
4、存在的风险
(1)履约风险
本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协议能否按照约定的内容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
本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尚须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项目的预期收益将受到不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提前深入调研、做好政策研究、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
(3)资金风险
本协议所涉及项目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等发生变化,公司将承担
一定的资金风险。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资金安排等,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溧水区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 12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