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6 号)同意注册,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7.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1,018.8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划至公司
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第 00024 号)。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初始到账净额为人民币 290,533.14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88,389.6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
累计已投入金额 197,120.02 万元(含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5.9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01,018.80
减:发行费用 12,629.12
募集资金净额 288,389.6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57,120.02
减:超额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2,000.00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43,500.00
减: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45.98
加:累计取得理财收益 10,435.86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等 2,018.8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8,078.3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
明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
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
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6 亿元投资建设“贝泰妮集团中央工
厂二期项目”,并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
使用和管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
立、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新设“中央工厂二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存管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金 额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871903362010805 中央工厂新基地建设项目 - 已销户
兴业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471080100101106920 营销渠道及品牌建设项目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 8111901011500370699 补充运营资金 - 已销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陆桥支行 8111901013900370708 信息系统升级项目 - 已销户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871903362010103 超募资金 20,174.29 正常使用
招商银行昆明分行营业部 871903362010008 中央工厂二期项目 7,904.09 正常使用
合 计 28,078.3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2025 年 8 月 14 日,公司已将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32,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2、2025 年 8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以及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2,000 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认为,公司本次使用 32,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 32,0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含本数),额度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 年度,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理财收益 983.37
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理财机构 产品名称 购买金额 理财期限
(人民币万元)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龙鼎定制1801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RTS50) 2,000.00 12 个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龙鼎定制1802期收益凭证(产品代码:SRTS51) 5,000.00 12 个月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龙鼎金牛三值降敲定制 10 期(362 天)收益凭 3,000.00 12 个月
证(产品代码:SSAJ8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龙鼎金牛三值降敲定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