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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957 深市 贝泰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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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泰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18

贝泰妮: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1-026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1、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5元(含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权益分派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0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
(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24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上市至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根据上述承诺,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
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医路 53 号

    咨询联系人:许玲

    咨询电话:0871-68281899

    传真电话:0871-68281899

    电子邮箱:ir@winona.cn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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