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 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前三季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71,878,735.84元,未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 公积金。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2,759,892,799.46元,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2,251,074,575.88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9月30日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51,074,575.88元。
2025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截至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当日,公司总股本为423,6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2,307,118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421,292,882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387,864.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配方案未超出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可分配范围。如在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比例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由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盈利水平及财务状况后提出,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