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1-009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前身为 1985 年成立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
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服务业务: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2、人员信息
2020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67人
2020年末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人
2020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143名
3、业务信息
天衡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2,149.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8,063.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195.39 万元;共承担 64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年
报审计业务,合计收费 6,489.70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多个领域,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067.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00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项目负责合伙人):吴霆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军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澳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为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110万元,内部控制鉴证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130万元。2021年审计收费将在2020年度的基础上依据市场原则、公司具体审计工作情况等协商确定。公司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本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
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衡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天衡遵循法律法规以及职业准则,完成了2020年度审计工作各项审计任务,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4、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且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续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天衡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同意续聘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5、本次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