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7 证券简称:贝泰妮 公告编号:2021-010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 27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3,507,903.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 公积金后,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726,480,468.18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86,213,167.91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 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0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586,213,167.91元。
202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公司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4.5元(含 税)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暂以截至本公告日的 公司总股本423,600,000股为基数进行测算,2020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预计 190,620,000.00元。若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